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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手了一家商铺,后边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告知我它是属于居民住宅楼改装的店铺!不能用于经营餐饮行业!协商退钱不给退钱!这个属于谁的责任

其他河南省-新乡市2025-05-23 08:27:0118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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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主要看转让时对方有无如实告知房屋性质。若对方明知不能经营餐饮却没说,那对方有责任,构成欺诈。若对方也不知情,可能双方都无主观故意。解决方案是先收集证据,如转让协议、沟通记录等,和对方再次协商退款,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转让合同并退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5-23 08:30:54 咨询他
  • 张冲律师
    月帮助0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若出租方未主动告知商铺由住宅改装且不能用于餐饮经营(尤其明知您拟经营餐饮),涉嫌违反《民法典》第708条关于出租人应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如出租方故意隐瞒限制性规定,可能构成欺诈,您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5-23 08:37:29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1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接手的时候有没有进行约定?
    回复于 2025-05-23 08:49:2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5-23 09:18:56 咨询他
  • 王昊旭律师
    月帮助0
    山东青博律师事务所
    您好 对方隐瞒真实情况不予告知,属于欺诈情形,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返还相关费用。
    回复于 2025-05-23 09:26:10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4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合同里面是否有明确购买用途?
    回复于 2025-05-23 09:33: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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