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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试用期期间离职了,干了27天,我入职前他给我说的底薪是3000,我有微信聊天记录证明,然后我离职后,发工资少了,我一问店长给我说试用期底薪2400,但是从来没人给我说过试用期和转正底薪不一样,而且我也是入职后过了试岗期才知道有试用期的,我面试从来没人给我说过,试岗期试用期这些,都是我开始干活后才知道 。我可以追回我的三千嘛?

劳动争议河北省-石家庄市2025-05-18 12:45:1815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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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5-18 12:51:3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吗?
    回复于 2025-05-18 12:51:40 咨询他
  • 张冲律师
    月帮助451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携带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查并责令补发工资。若投诉未解决,可在离职后1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工作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复于 2025-05-18 14:48:0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尝试追回3000元底薪。首先,记录能证明约定底薪为3000,单位未提前告知试用期与转正底薪差异,且入职后才知晓试用期,单位做法不合理。你可先与单位友好协商,拿出聊天记录为证据,要求按3000发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5-18 16:16: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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