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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向你咨询一个问题。 就是我老家旧房子有一块地,村民想挖1/3用去开路,但是遭到我的拒绝,现村民又想我能让出部分作为公用停车场,因为我的宅基地土地证里宗图只有主屋和厨房。现村民想挖平我的猪栏,水池,杂物房,还有新建的两个厨房,还有开放前院停车。村民所需要到的地方,土地宗图里都没有标注,所以我害怕他们以后以该土地没有证的理由强行霸占。因各方压力和村民情义,只能退一步,我想写一份协议,让村民做个保证,怎么做比较符合法律?

公司法律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2025-05-18 09:10:0919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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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212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那你想让对方保证的内容是什么?怎么证明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归你呢?
    回复于 2025-05-18 09:26:1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写份土地使用协议,明确村民使用土地范围是猪栏、水池等没在宗图标注的部分,用途为公用停车场。协议要写清使用期限、不能擅自扩大范围、期满恢复原状等内容。双方签字,有条件可找村委会见证。这样能保障你权益,防止村民日后强行霸占,若有纠纷可依协议处理。
    回复于 2025-05-18 15:47: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首先,宅基地周边未标注在宗图里的土地,若没有特殊规划,通常也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若要写协议,需明确双方主体信息,约定土地使用范围、用途、期限,注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侵占,双方签字盖章,并可考虑找村委会见证或去公证机关公证,以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于 2025-05-18 20:44: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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