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今年法拍了一间商铺,于今年三月份已经完成房产登记拿到了房产证,在于物业交接过程中,需要补交齐原房主所欠的物业费,这个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物业费在房子处于烂尾十年有余,近几年才完善开通路于硬化设施,物业要我交完十几年的物业费才给我水表号和电表号还有总开关位置,我觉得非常不合理,请问如果没有交物业费我还能要求知道我的水表号和电表号吗?物业他们这种行为有没有涉及到违法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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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律师月帮助0人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以及提供必要的信息等。你作为新的产权人,已经完成了房产登记并取得了房产证,依法享有对该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你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与商铺相关的必要信息,包括水表号、电表号及总开关位置等,以便你正常使用和管理该商铺。物业费缴纳主体:物业费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费用,其缴纳主体应当是业主。在你通过法拍取得商铺产权之前,原房主作为业主,应当承担其拖欠的物业费。你作为新的产权人,并没有义务为原房主承担其拖欠的物业费。 物业公司的权利限制:物业公司虽然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但其权利行使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物业公司不得以停止提供必要信息或服务为手段,强迫业主缴纳物业费。这种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必要服务的规定,也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违法行为的认定:物业公司以要求你补交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作为提供水表号、电表号及总开关位置的前提,涉嫌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你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这些部门有权对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可以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回复于 2025-05-15 15:49: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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