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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今年法拍了一间商铺,于今年三月份已经完成房产登记拿到了房产证,在于物业交接过程中,需要补交齐原房主所欠的物业费,这个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物业费在房子处于烂尾十年有余,近几年才完善开通路于硬化设施,物业要我交完十几年的物业费才给我水表号和电表号还有总开关位置,我觉得非常不合理,请问如果没有交物业费我还能要求知道我的水表号和电表号吗?物业他们这种行为有没有涉及到违法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05-15 15:46:5618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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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95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物业以未交齐十几年物业费为由,不给你水表号、电表号和总开关位置不合理,涉嫌违法。根据《民法典》,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你有权要求知道水表号和电表号。解决方案是先和物业协商,说明不合理之处,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等反映,也可考虑起诉物业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05-15 15:48:39 咨询他
  • 陈华律师
    月帮助228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以及提供必要的信息等。你作为新的产权人,已经完成了房产登记并取得了房产证,依法享有对该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你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与商铺相关的必要信息,包括水表号、电表号及总开关位置等,以便你正常使用和管理该商铺。物业费缴纳主体:物业费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费用,其缴纳主体应当是业主。在你通过法拍取得商铺产权之前,原房主作为业主,应当承担其拖欠的物业费。你作为新的产权人,并没有义务为原房主承担其拖欠的物业费。 物业公司的权利限制:物业公司虽然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但其权利行使应当受到法律的限制。物业公司不得以停止提供必要信息或服务为手段,强迫业主缴纳物业费。这种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必要服务的规定,也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违法行为的认定:物业公司以要求你补交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作为提供水表号、电表号及总开关位置的前提,涉嫌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你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协会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这些部门有权对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可以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
    回复于 2025-05-15 15:49:49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961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是今年才接手的,按理说你只需要付你接手之后的物业费,需要看你法拍的时候有没有明确约定要承担之前的物业费,如果物业不作为,并且没有享受到相应的物业服务,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没有缴纳物业费,对方也应当告知水表和电表。
    回复于 2025-05-15 15:51:3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1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即使你没交物业费,也有权要求知道水表号和电表号。物业以不交齐物业费就不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违法,因为物业服务合同与水电供应相关事宜属于不同法律关系,物业无权以此限制业主。
    回复于 2025-05-15 17:07:4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6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直接去找供电公司,物业是没有权利的
    回复于 2025-05-15 17:22: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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