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本人因购买新房做生意为由户口从老家迁出,新房户口迁入条件为不享受新房所在地任何土地分配,集体分配,土地分红等,已签订合约。迁出地址为同一个镇不同村,2025年老家土地因修加气站要占地一亩左右,村里以本人户口不在村里为由,拒绝赔付社保,村里其他人都已登记赔付社保。2025年5学月1日,新农村集体经济法,因结婚上学各种原因转出的户口可以转回原户籍,可本人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拒绝本人转回去,说还没接到这个政策。本人已年满58周岁,土地被占没有社保就没有经济来源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拆迁安置西藏自治区-拉萨市2025-05-14 13:56:01199*****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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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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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可向镇政府反映工作人员拒绝办理户口转回的情况,要求依据2025年5月1日新农村集体经济法处理。其次,收集在老家有土地权益等相关证据,与村里协商社保赔付事宜,表明虽户口迁出但仍应有相应权益。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村里给予合理的社保赔付,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5-14 13: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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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解决,
回复于 2025-05-14 14: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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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可以联系我详聊一下情况
回复于 2025-05-14 15: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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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首先应收集能证明你与原村集体存在土地承包关系、曾为集体成员等相关证据,然后尝试与村集体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商,要求保障你的权益,若协商不成,可向乡镇政府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5-14 17: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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