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继承权的问题,我家姊妹5个,一个男孩4个女孩,24年8月父亲走了,我哥就把我父母的存款和父亲的丧葬费都拿走了,我们4个姐妹让他公开存入母亲名下他不愿意一直不公开,现在我妈家房子要拆迁,房子是我父母的没有房产证,以前的房改房,他让我们几个和我母亲签放弃继承权给他儿子,我们不签就将在这了,我就想问一下,我哥可不可以先让我妈买下这个房子,在让我妈写个遗嘱给他儿子,就不用我们签字了,这样可以吗?
其他河南省-新乡市2025-05-14 13:41:17187*****25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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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律师月帮助210人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本案中,若父母无其他特殊情况,你们姊妹5个和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该房改房均享有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的要求: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且放弃继承权的表示应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并使其他继承人和继承参与人明确知悉。对不动产的继承权的放弃,通常还须进行公证。因此,不能仅通过母亲购买房屋并立遗嘱给哥哥儿子这种方式,就绕过其他继承人的签字放弃程序。 存款和丧葬费问题 你父亲去世后,其存款和丧葬费属于遗产或与遗产相关的财产。你哥将存款和丧葬费都拿走且不公开的行为,可能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其他继承人有权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处理。回复于 2025-05-14 13:49: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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