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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打球时将手表丢失,李四捡到后以市场价卖给王五。王五佩戴一段时间后,手表出现故障,交由维修工人刘八进行了维修。但是王五到期未向刘八支付维修费用。问,第一问,该手表所有权归谁?第二问,王五和刘八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哪些?第三问,若该手表的主人请求返还手表,应该找谁?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5-13 22:22:1018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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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手表所有权归王五,因为他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所有权。其他,王五和刘八是承揽合同关系,刘八完成维修工作,王五有支付费用义务。再次,若原主人请求返还,应找李四赔偿损失。解决方案:王五应支付刘八维修费用,否则刘八可留置手表;原主人可向李四主张赔偿。
    回复于 2025-05-13 22:23:58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953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手表是属于张三的,王五和六八如果不知情不承担责任,王五可以去找李四退费,张三可以去找李四返回手表,这种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回。
    回复于 2025-05-13 23:16: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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