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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里的老人去世遗产纠纷老人有五个子女一儿四女,儿子有病英年早逝留下一领养女儿已结婚嫁人。男老人在断气的时候叫二闺女一家养老送终,当时其他的女儿孙女也没有意见送走男老人以后赡养了几年女老人现在女老人又叫都赡养,想问下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和五亩地应该怎么分

其他河北省-邢台市2025-05-12 22:31:251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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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五亩地的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子女可继承。若没有遗嘱,五个子女均有继承权,儿子先去世,其领养女儿代位继承儿子份额。二闺女赡养多年可适当多分。建议先由各继承人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回复于 2025-05-13 09:13: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首先,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作为遗产继承,遵循 “地随房走” 原则,若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因二闺女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适当多分。对于五亩地,若为家庭承包地,在承包期内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不作为遗产分配,若为 “四荒地” 等以其他方式承包的,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儿子的领养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5-13 10:04: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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