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排学生实习,签了一份实践告知书,实践期限是2025年2月25日到2026年2月25日,告知书内容写到“学校与用人企业签订了高额的学生流失违约责任,特别约定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由于自身原因离岗离职的将处以10000元的罚款”想了解此实践告知书是否具有合法性,离岗离职后是否需要交付违约金。实习单位是曲阜石门山金牛高尔夫俱乐部
合同纠纷山东省-济宁市2025-05-12 09:15:0819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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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律师月帮助229人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实践告知书不具有合法性 学校无权代签高额违约条款:学校与用人企业签订的“高额学生流失违约责任”条款,本质上属于将学校与企业的合同义务转嫁给学生,违反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学生并非该协议的签约方,无需对学校与企业的约定承担责任。 “罚款”性质违法:告知书中“离岗离职将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表述,涉嫌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规则(如违约金条款)非法套用于学生实习场景。学生实习期间与企业不构成劳动关系,企业无权以罚款形式处罚学生。 学生实习性质界定:学生实习是教育教学的延伸环节,旨在提升实践能力,而非以获取劳动报酬为目的。根据《职业教育法》第五十条,实习期间学生与企业是“实习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约束。 离岗离职后无需交付违约金 实习协议违约金无效情形: 未涉及专项培训或保密义务:若实习协议未明确约定学生需接受专项技术培训、签署保密协议或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则违约金条款无效。 违约金金额过高:即使协议中存在违约金条款,若金额超过企业实际损失(如培训费用),学生可主张调整至合理范围。回复于 2025-05-12 10:08:02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