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1.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为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时间为近2月 2.目前情况为,我新房装修,全包给宜都筑言设计公司装修,我与装修公司一同在物业签署了装修禁止行为告知书,告知书上第6条明确,空调室外机、管道的安装:百叶窗不允许拆除、外机须安装在原设计位置或物业指定位置,同时建议外机安装集水盘。而装修公司确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私自拆除,作为阳台内部空间使用,并用系统窗封阳台,我发现后,询问了装修公司,装修公司以别人也有这么干的话来搪塞我,且装修公司一开始交给物业的设计图,空调外机机位并未拆除。 3.疑问,和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禁止行为告知书合不合法,具不具备法律效应。 诉求,阳台空调外机留出来,

劳动争议湖北省-宜昌市2025-05-11 11:16:14166*****870

分享

律师回复

  • 伍斯恒律师
    月帮助50
    陕西盛卓律师事务所
    告知书是合法的 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恢复
    回复于 2025-05-11 11:20:3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5-11 11:21:48

      装修公司一直耍赖怎么办,说什么别人也有这么干的,物业就是不想退你装修押金之类的话搪塞我

    • 律师回复: 2025-05-11 11:25:32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和装修公司签的装修禁止行为告知书合法且具法律效力,它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装修公司私自拆除空调外机机位违约。你可先和装修公司协商,要求按告知书恢复阳台空调外机机位;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如告知书、设计图等,向法院起诉,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恢复原状。
    回复于 2025-05-11 11:21:5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5-11 11:28:25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