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目前我是澳门大学在校博士生,当初我们是作为澳门大学与境内中科院院所联培的形式统招至澳门大学下,澳门大学官网以及中科院官网对于联培生的描述为第一年在澳门,其他三年在境内进行各自的实验最终完成毕业要求。如今因为该项目并未在中留服备案,导致出境时间不够,达不到中留服认证标准,若未拿到认证则在境内博士学位无法被认可。所以中科院方更改协议让我们选择是三年留在澳门大学+1年境内(院方口头和我们说按理说会拿到),还是1年在澳门大学+3年在境内(后者则无法拿到认证)。如今面临认证问题学生不得不选择前者,而当初与导师协商的培养费和学费并不能支撑我们三年在澳门的费用。澳门大学和中科院联培院所是否构成违约?
合同纠纷澳门特别行政区2025-05-10 23:51:4017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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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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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你说的情况看,澳门大学和中科院联培院所存在一定违约嫌疑。当初协议明确是1年澳门3年境内,现因认证问题让学生更改安排,增加学生费用负担。解决方案可先和澳门大学、中科院联培院所协商,要求其承担因变更安排产生的额外费用;若协商不成,收集好相关协议、沟通记录等证据,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5-10 23: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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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构成违约的,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5-11 02: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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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澳门大学和中科院联培院所不一定构成违约。因项目未在中留服备案导致认证问题,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情势变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可变更合同,一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能证明对方在项目安排上存在过错导致备案问题,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则另当别论。
回复于 2025-05-11 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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