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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公告李文峰、王红霞: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李文峰、王红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通渭县人民法院执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来领取即视为送达。责令你二人自执行通知书送达后立即履行通渭县人民法院(2024)甘1121民初179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

经济金融甘肃省-白银市2025-05-09 12:19:3517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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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5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具体咨询什么问题?
    回复于 2025-05-09 12:19:4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28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李文峰和王红霞得重视这公告。首先30日内去通渭县法院执行庭领法律文书,别逾期,逾期视为送达。若觉得有问题,可联系法院了解情况。之后应尽快查看(2024)甘1121民初1792号民事调解书,按其确定的义务履行。若没能力全还,可和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商还款计划,争取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不然法院会强制执行,可能影响个人信用和财产。
    回复于 2025-05-09 12:22:4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85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应该是执行局发布的执行通知书,如果你这边不履行的话,法院就会强制执行
    回复于 2025-05-09 14:33:0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以法院的通告为准
    回复于 2025-05-10 19:00: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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