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于2023年10月17日向业务员拿不锈钢板金额46961.25,10月18日货款3564.57,10月24日货款20399.38,10月27日货款634.5,共计货款71559.64,后于2024年6月7日对公账户付款2万,2024年11月4日对公账户1万,还欠41559.64,至今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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