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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违约金百分之30还要算上押金又额外扣了20的汽车租赁日租费用算不算变相多收取违约金

合同纠纷山东省-青岛市2025-05-07 11:18:1513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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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5-07 11:23:01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60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属于,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解决。
    回复于 2025-05-07 11:43:4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95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能存在变相多收违约金。依据《民法典》,违约金以补偿损失为主、惩罚为辅,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违约金 30%加上额外扣除的费用过高,明显超出实际损失,可与对方协商调整。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请求降低违约金。
    回复于 2025-05-07 16:46:48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961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可以把你合同发给我,帮你看一下,就要看你们合同有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5-05-07 20:34:2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1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汽车租赁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30%,同时扣除押金又额外收取 20% 的日租费用,是否属于变相多收违约金,需看合同具体约定以及这些费用总和是否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若过分高于,违约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回复于 2025-05-09 06:44: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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