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四车道,道路中间有护栏的丁字路口,我驾驶机动车在直行车道上由东向西行驶,直行前有按喇叭鸣笛,直行通过路口快到对向人行道时,突然从对向机动车后面窜出一辆左转的电动车,我紧急踩刹车,对方还是撞到我车的左前方了。我未酒驾醉驾,未闯红灯,未超速,行驶证驾驶证齐全。对方电动车无牌照,载人,未带头盔。相撞后,对方有人员受伤,这种情况下,我负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5-05-04 23:25:21132*****093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184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报警处理,警方会根据现场情况勘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5-04 23:44: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1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以现场交警的责任划分为准
    回复于 2025-05-05 04:40:4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5-05 10:17:0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2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在这起事故中,你大概率是有一定责任的。虽然你无酒驾、闯红灯等违规行为,但在通过路口时,即便按了喇叭,也有谨慎驾驶、注意观察的义务。对方电动车存在无牌照、载人、未戴头盔等问题,也有过错。建议先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根据认定结果,若你有责任,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走法律程序。
    回复于 2025-05-05 21:05:0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67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