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情发生在2025年2月28日,下午6点45分,家里小区的儿童游乐场。 2.目前孩子在福州市二医院住院,手骨折。 3.孩子在小区的游乐场玩,小区游乐场有一面墙一米五左右高度,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造成我孩子摔倒手骨骨折,请问律师我们能否追究物业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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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律师月帮助133人四川蜀国律师事务所如果确实有安全隐患,没有尽到相应的提示义务,是可以找游乐设施的管理方或所有方赔偿如果确实有安全隐患,没有尽到相应的提示义务,是可以找游乐设施的管理方或所有方赔偿。回复于 2025-04-29 14:53: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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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4-29 14:56:27
当时父母不在场,没有做到监护责任!孩子爬上去那面墙,完全没有安全防护,小区那边也没有警示标志,我是否有可能让小区物业负责并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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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4-29 15:00:31
不过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了,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管理方或者所有方去赔偿的,承担一定责任。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也需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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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4-29 15:07:14
小区游乐场没有安全警示标识,小孩摔下来的地方是儿童滑梯旁边的一面带斜面的墙,很高而且任何小孩子都能爬上去!那面墙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也没有任何围栏!小孩是不小心摔下的!我们要起诉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机会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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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4-29 15:08:55
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和没有尽到管理提醒义务的是可以要求承担部分责任的。是不是胜诉,那就到时候看证据看对方有没有你有没有证据证明它不符合安全规范,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一般的有了设施的安全规范是不是胜诉,那就到时候看证据看对方有没有你有没有证据证明它不符合安全规范,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一般的有了设施的安全规范,以及与娱乐设施旁边是不是有相关的提醒告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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