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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银行客户经理,已经在银行工作了接近八年,第一次签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第二次签了五年期的劳动合同,今年7月份第二次签的劳动合同就要到期了,现在听说银行不想跟我续约劳动合同,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

劳动争议广东省-佛山市2025-04-28 17:48:4518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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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659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如果公司不续约,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5-04-28 17:49: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94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先与银行协商,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解答不易求五星好评
    回复于 2025-04-28 17:50:3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8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不续签合同的你可以申请仲裁赔偿
    回复于 2025-04-28 17:55:3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9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时除劳动者不同意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银行不想续约可能违法。你可先和银行友好协商,表明想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意愿。若协商不成,银行执意不续约,你可收集工作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银行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工作年限双倍计算,你工作近八年,能获一定赔偿。
    回复于 2025-05-05 09:47: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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