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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员培训完成后应在三个月内自行安排参加考试,三个月内因自身原因不参加考试导致无法顺利取得航局无人机执照,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共计 12800 元整),由学员全责负责,并不再享受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免费培训资格,此费用培训结束后第三个月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有权保留追寻法律责任的权利。合同是这样写的,但是我已经参加了考试,不过考试没有通过,但是他合同里面又没有写一定要参加补考,现在我需要赔付经济损失吗?

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5-04-28 08:23:2917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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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冲律师
    月帮助467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条款原文​规定赔付条件是“​三个月内因自身原因不参加考试​”,而您已按时参加考试,仅未通过。若合同未明确要求必须通过考试或参加补考,则未通过考试本身​不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466条,合同解释应结合条款文义和双方真实意思。若条款仅约束“不参加考试”而非“考试结果”,则机构无权扩大解释要求赔付。
    回复于 2025-04-28 08:28:04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921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这是谁和你签订的?一般这种都是无效诶
    回复于 2025-04-28 08:40:52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4-28 08:41:05

      具体的你可以把合同一对一发给我看看

  • 刘敏律师
    月帮助801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需要看对方是不是有实际支出。
    回复于 2025-04-28 10:57:3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合同明确是三个月内因自身原因不参加考试才需担责,你已参加考试只是未通过,且未提及补考相关,所以按合同你无需赔付经济损失。若培训机构要求你赔付,你可与对方沟通,说明情况,指出合同未约定补考及你已参考事实。若对方仍纠缠,可保留证据,必要时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05-05 11:40: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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