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面的一楼,没经过业主同意,开设快递驿站,怎么让驿站撤出
其他山东省-潍坊市2025-04-27 10:49:3615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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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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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检查驿站所在区域是否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如一楼大堂、架空层等),可通过查阅《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小区规划图纸确认。查看《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禁止擅自改变公共区域用途,或规定商业用途需经业主同意。组织受影响业主签署书面反对意见,明确要求撤出驿站。联名文件需包含房号、签名及联系方式,以证明业主共识。通过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或临时业主大会表决,形成正式决议(需双过半:人数及面积占比超50%)。
回复于 2025-04-27 1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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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可先与驿站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物业反映,或向相关部门举报,还可通过诉讼要求其排除妨害、搬离。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27 17: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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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可与快递驿站负责人沟通,表明未经同意开设不合法,要求其撤出。若沟通无果,联系小区业主委员会,让其代表业主与驿站协商解决。还可向当地社区反映情况,请求协助处理。若仍无法解决,可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未经同意的证明、对生活造成影响的证据等,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驿站撤出。
回复于 2025-05-05 14: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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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是潍坊徐律师,小区所有业主起诉即可
回复于 2025-05-07 14: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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