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文字编辑,曾就职于一家民营出版公司(已离职2年),在职期间为公司写了一部分书,所有的图书署名均是我本人。但当时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大概内容是工作期间所创作的作品版权均为公司所有,作者本人无权分到销售后的提成。目前,本人撰写的一本书(书名为《666件可写的事》)卖了几百万册,至今仍在继续畅销,我作为创作者能够争取到版权吗?
知识产权湖南省-长沙市2025-04-27 00:35:38183*****876
我是一名文字编辑,曾就职于一家民营出版公司(已离职2年),在职期间为公司写了一部分书,所有的图书署名均是我本人。但当时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大概内容是工作期间所创作的作品版权均为公司所有,作者本人无权分到销售后的提成。目前,本人撰写的一本书(书名为《666件可写的事》)卖了几百万册,至今仍在继续畅销,我作为创作者能够争取到版权吗?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