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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小甸屯村,现在宅基地正在确权。我想问一下,我们哥仨一人一处宅基地。我们家老太太户口在我这里。确权得登记上。但是这个户口在我这儿登记上以后就和我属于共同享有这块宅基地。将来老人百年以后会有纠纷。我想问一下用什么方式?比如写遗嘱或者是公证?老太太放弃权益。哪种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其他北京市2025-04-26 14:42:2913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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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00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建议写遗嘱进行公证。
    回复于 2025-04-26 15:56: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53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小甸屯村的宅基地确权中,若担心老人百年后有纠纷,可让老太太立遗嘱并公证,明确其宅基地权益的处分方式,或者让老太太出具书面的放弃权益声明并公证,这两种方式都具有法律效力。不过需注意,遗嘱或声明只能处分宅基地上房屋等属于老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单独处分宅基地使用权。
    回复于 2025-04-26 16:49:4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6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让老太太写一份书面声明放弃宅基地权益并进行公证,法律效力更强。公证能证明声明是老太太真实意思表示,减少日后纠纷风险。遗嘱一般用于处理身后财产,这里主要是当下放弃权益,所以写声明更合适。声明要写清老太太自愿放弃该宅基地相关权益,签字按手印,再去公证处公证就行。
    回复于 2025-05-05 16:50: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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