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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当事人(男/86岁),驾驶非机动三轮车在路口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对方当事人驾驶的直行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我方当事人受伤住院肋骨骨折4根非机动车损坏,交通事故认定书书认定我方承担60%的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只出我方当事人在医院期间的治疗费(交强险的18000)别的任何费用由我方承担60%.我的意思是我可以要求对方出一定的护理费,营养费,我方人员的交通费,包括非机动车的赔偿吗?你可以给我点别的建议嘛

交通事故安徽省-阜阳市2025-04-23 23:05:5819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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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要求对方出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及非机动车的赔偿。先由对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你方承担 60%,对方承担 40%。建议保留好事故相关证据,如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费用发票等,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24 10:38:2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4-24 11:21:5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对方出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和非机动车赔偿。虽然事故认定你方担60%责任,但超出交强险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这些合理费用对方也要按40%承担。建议保留好医院治疗凭证、护理协议及费用发票、交通票据、车辆维修发票等。和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5-04-24 12:58:3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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