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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聚会,期间未劝酒,有扣押车钥匙的行为,劝诫对方不要酒后驾驶,散场过后各自回家,第二天中午其女朋友电话联系说其驾驶电动车撞栏杆上,脑出血在医院抢救,组织者和参与者有责任吗?赔偿金额在什么范围?

其他云南省-普洱市2025-04-23 12:29:5518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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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组织者和参与者通常没有责任,因为他们在聚会期间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如未劝酒、扣押车钥匙、进行劝诫等。由于无责任,所以也不存在赔偿问题,无需承担赔偿金额。
    回复于 2025-04-23 12:31:3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组织者和参与者在聚会时未劝酒且有扣押车钥匙、劝诫勿酒驾的行为,已尽到一定注意义务,通常无过错则无责任。但如果明知其饮酒还让其独自骑电动车离开,可能要担部分责任。赔偿金额需结合具体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确定,若有责任可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判定赔偿数额。
    回复于 2025-04-23 12:31: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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