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浙江嘉兴这边开了一个火锅店,合同是跟二房东签订的。 我们的租金是今年三月份要交,因为年初二房东急用钱可能,让我们提前交,提前交会给我们2000块的优惠,我们后来就提前转账给了房东。 问题来了,这个月大房东因为没有收到二房东的租金,来问我们要。我们跟大房东说早已交给二房东。大房东之后说如果这个月没有收到租金,他就会把二房东租的店面全都收回去。 这几天也跟二房东交涉过,他说没钱付大房东。 那么,1.大房东有权利收回我们的店面吗? 2.我们交的租金该如何要回? 3.大房东直接问我们要租金合理吗?应该再给大房东租金吗?(我们合同是跟二房东签的)
合同纠纷浙江省-嘉兴市2025-04-20 14:39:5518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