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请问员工17号离职,公司将18-31号单位应承担部分社保扣到员工头上是合法的吗?

劳动争议四川省-资阳市2025-04-17 13:14:53158*****830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这也属于克扣员工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来电或者一对一咨询,我帮你代书劳动仲裁申请书。指导你去进行立案,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4-17 15:17: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做法不合法。根据相关法律,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员工离职当月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应缴纳在职当月社保费用,不能将单位应承担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17 16:03:2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没有任何依据的。社保应该由公司交的。
    回复于 2025-04-17 17:51:2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将18 - 31号单位应承担部分社保扣到17号离职员工头上不合法。按照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和员工按各自比例承担社保费,员工17号离职,之后单位应担部分不应让员工承担。你可先和公司沟通,要求返还不合理扣除费用;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4-18 21:19:23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