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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购房刚签了认购协议,开发商后悔了把2万定金退回来了,然后晚上上门来抢认购协议,还闹到派出所,现在他们又说可以按价格走,买不买有我们决定,现在我们还能告他们违反了合同法吗?

合同纠纷江西省-萍乡市2025-04-16 12:05:4319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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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认购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先是反悔退还定金,后又同意按原价格出售,其行为可能构成违约。但具体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能否胜诉,需根据认购协议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证据来综合判断。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16 12:11:3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这种行为不太合理。既然已退定金又来抢协议还闹到派出所,现在虽又说可按价格走,但他们之前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5-04-16 13:30:4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无须返还定金,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须双倍返还定金
    回复于 2025-04-16 15:11:05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的确属于对方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5-04-16 15:23:3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也有签订相关的认购协议,可以走法定程序起诉对方违约赔偿
    回复于 2025-04-16 16:36: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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