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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维权 在旧社会爷爷年代,有一块地原本属于甲乙丙三方可用,但要出钱购买后方可有使用权。但甲乙丙都没有购买,甲的后代丁自费购买了使用到现在。现在乙丙想侵权使用,请问乙丙有权利使用吗?

侵权维权广东省-肇庆市2025-04-14 17:03:5715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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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乙丙没有权利使用该地。丁自费购买了土地使用权,依法享有对该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乙丙未经丁同意使用土地属于侵权行为。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14 17:04: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乙丙没有权利使用。丁自费购买获得了使用权,其权利应受保护。乙丙的行为构成侵权。解决方案是丁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丙停止侵权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4-14 17:09: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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