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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周六在深圳南山区地下车库蹭了别人的车,报了交警和保险,我方全责,但是现在对方说让我赔偿他的维修期间的交通费,我表示愿意赔偿对方上下班通勤的公共交通费用,但是对方现在说车是他老板的,要求我们承担这几天的打车费用,他们要去珠海,惠州等多地出差,预计要260/天,请问这个费用合理吗?我有必要承担对方所说的出差的租车费用吗?是否可以交给保险全权负责?目前保险说不承担我们的间接损失!如果对方投诉我们,胜率大吗?是否对我们征信有影响?

交通事故广东省-深圳市2025-04-14 12:38:4615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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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全责情况下需赔偿对方非经营性车辆维修期间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对方因出差产生的打车或租车费用,若能证明是合理必要的替代交通方式则可能需你承担,否则你可拒绝。保险通常不赔间接损失,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法院会审查费用合理性来判定责任。若你依法履行赔偿责任,对方投诉胜率不大,也不会影响你征信;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征信。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14 12:39:3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只需要赔偿对方合理的上下班通勤公共交通费用。对方老板出差的租车费用不合理,你没必要承担。保险不承担间接损失的话,可与对方协商,若对方投诉,胜率不大,也通常不会对征信有影响。尽量与对方沟通,说明你的立场和依据。
    回复于 2025-04-14 12:44:20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19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要对方提供费用发票,可以交给保险公司负责。
    回复于 2025-04-14 14:00:5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4-15 12:10: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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