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招聘中,学生与公校私下达成了合作,签订了就业协议,但教育局事先并不知道,且学生没有带走签订的纸质协议但有拍照留存,后续该公校由于教育局的招聘流程有变违约,并未录用学生,请问学生是否可以申请协议上的违约金赔偿?
合同纠纷贵州省-遵义市2025-04-14 10:19:06135*****66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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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467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首先需要确定学生与公校私下签订的就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公校的招聘行为违反了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或政策,该协议可能会被视为无效。如果协议被认定为有效,公校未按照协议约定录用学生,构成了违约。根据合同法,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学生可以根据协议中的具体条款要求公校支付违约金。学生虽然未带走纸质协议,但有拍照留存。这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但需要确认照片的清晰度和完整性,以及是否能够充分证明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此外,学生还需要提供其他可能的证据,如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其主张。回复于 2025-04-14 10:41: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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