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沙市雨花区华盛世纪新城26栋1单元14楼1401 时间2025 3.16号 2.房东不愿意退押金吃电费3.房东口头答应住一个月可以退押金 签了合同后就说住满一个月才可以退 还有电费口头上说0.98一度实际上1.2一度 还要交公摊电费 有存在吃电费情况乱收费问题 还要交物业费每个人收的物业费都不一样
律师回复
- 
                
- 
                
- 
                
- 
               时龙律师月帮助3174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房东口头承诺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应以合同为准,若住满一个月,房东应依约退还押金。电费方面,房东擅自提高单价且收取公摊电费的行为可能不合法,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禁止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物业费收取标准应统一,若存在乱收费现象,可向相关部门反映。你可先与房东协商,要求按合理标准结算费用并退还押金;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雨花区住建局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收集租赁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回复于 2025-04-13 10:30:56 咨询他 时龙律师月帮助3174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房东口头承诺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应以合同为准,若住满一个月,房东应依约退还押金。电费方面,房东擅自提高单价且收取公摊电费的行为可能不合法,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禁止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物业费收取标准应统一,若存在乱收费现象,可向相关部门反映。你可先与房东协商,要求按合理标准结算费用并退还押金;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雨花区住建局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收集租赁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回复于 2025-04-13 10:30:56 咨询他
- 
                
相似问题解答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关于农村屋顶关伏发电户主跟光伏相关公司的纠纷,相关公司有没有违法违规操作, 户主为张军安72岁,设备已经安装,但签约人王华涛为隔壁邻居,户主从未授权王华涛签署相关文件,也没有签署过任何协议,户主子女在过年回家的时候才发现相关问题,一直要求相关公司解决问题,后来建造运维公司出具了一份补充协议,但在保险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相关主体公司太混乱,协议时间太长,收益跟责任不对等,户主现在相关公司拆除设备,但相关公司一直拖延,户主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应当怎么维权, 
- 
              
                、幼儿若发生意外摔伤事故,由校方责任险按规定理赔;同时根据事故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当班教师当月绩效300-3000元(当月绩效不足的,顺延至次月扣除)。 
- 
              
                我与一家公司开物流车出了交通事故,负全责,在保险理赔时公司说我要承担理赔的百分之十,这钱是交给公司的,这合理吗? 
- 
              
                你好,律师,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提前一个月打来电话说不续签了,打了两次电话说是补偿N+1,我要求是赔偿2N,公司不同意,我写了个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签字按手印,用公司钉钉发给我们人事了,邮箱也发了一份,钉钉上人事接着回复了一个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内容大致是说经公司决定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请于合同到期三日前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至综合管理部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我是监理在工地上班, 1.后面我是怎么办,需要钉钉回复人事我要求到期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2.我要继续上班吗?一直上到合同到期,后面公司也不说和我签合同,我是一直上班就好了嘛?后面怎么办好点,谢谢 
- 
              
                在网贷平台上申请借款 结果有人添加我支付宝账号 说我通过申请了 然后给了我链接说可以下款 我进去咨询 一开始在网贷平台申请的是三千 结果客服说最少一万 然后讲到了借八千 填完资料后 她发合同给我看 然后又一边催促我同意签字 平台有时间限制 根本来不及看完 只好签了 但是签名是自己手写然后拍照给她 现在叫我预存两千块进去 今天存不到钱 就说是我违约合同 要起诉我 我才刚出来工作 我说下个月发工资再办理 对方说期限是今天 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