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沙市雨花区华盛世纪新城26栋1单元14楼1401 时间2025 3.16号 2.房东不愿意退押金吃电费3.房东口头答应住一个月可以退押金 签了合同后就说住满一个月才可以退 还有电费口头上说0.98一度实际上1.2一度 还要交公摊电费 有存在吃电费情况乱收费问题 还要交物业费每个人收的物业费都不一样
合同纠纷湖南省-长沙市2025-04-13 06:04:59193*****402
律师回复
-
-
-
-
时龙律师月帮助7784人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房东口头承诺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应以合同为准,若住满一个月,房东应依约退还押金。电费方面,房东擅自提高单价且收取公摊电费的行为可能不合法,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禁止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物业费收取标准应统一,若存在乱收费现象,可向相关部门反映。你可先与房东协商,要求按合理标准结算费用并退还押金;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雨花区住建局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收集租赁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回复于 2025-04-13 10:30:56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