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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二房东租了房,前天签的合同,但是昨天发现电热水器是无证的杂牌,找二房东协商未果,我现在要求解除合同,退1600租金和1600押金,租期是从这个月的15号开始,还未入住,但是二房东不愿意退押金,请问这个押金我是否可以要回呢?谢谢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04-11 22:14:31159*****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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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冲律师
    月帮助0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回押金和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房东有义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电热水器作为重要设施,若为无证杂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这直接影响了租赁物的使用价值和安全性,属于合同标的物的重大瑕疵。
    回复于 2025-04-11 22:15:4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8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电热水器无证杂牌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但可与二房东协商,说明未入住且设备有问题,争取其退还押金。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向当地司法所等机构寻求调解帮助,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回复于 2025-04-11 22:19:3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16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要回押金。电热水器是无证杂牌,可能影响居住安全,构成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即使合同未明确规定,你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4-12 10:28: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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