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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问问 就是我相亲谈了一个女朋友 认识不到半年我给你花了三万多能不能要回来 我没碰过她 花的大部分都是买衣服用点吃的喝的 转账很少 大部分都买衣服了 我也没有票 但是我有付款记录 还有我不给她花钱 她说了 删了吧 还有咱俩就这吧 这属不属于咋骗

其他河南省-驻马店市2025-04-10 23:24:2717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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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及自愿赠与行为,如买衣服、吃饭等,通常被视为情谊行为,不属于诈骗。但如果能证明女方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言语威胁等手段迫使你花钱,使你产生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不过从你目前的描述看,证据较难认定这一点。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5-04-11 00:11:04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4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可以主张退还
    回复于 2025-04-11 00:16:43 咨询他
  • 吴鹏律师
    月帮助2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在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属于赠予,不能撤销。从时间上来说,也很难说对方诈骗,除非在与你交往期间与多人同时交往,欺骗你才有可能。
    回复于 2025-04-11 00:21:1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一般较难认定为诈骗。恋爱期间的花销,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是借款,否则视为赠予。买衣服等消费通常难以要回。但转账部分若能证明不是赠予,可尝试主张返还。你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诉讼解决,但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回复于 2025-04-11 12:53: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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