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家在2000年在我们本市购买一户新开发的楼房,购买后一直到现在开发商没有给我房照,后了解到开发商,用有的楼房办理了贷款抵押,最近开发商联系住户,说偿还一部分贷款可以在银行拿回房照,于是我去房产局查了我家的房屋抵押情况,查询后发现我家的房子不属于抵押贷款,没有贷款,只是房照被开发商曾经的工作人员办理了,开发商说现在找不到那个工作人员了,我现在需要怎么办?我在网上看到相关类似案例,说可以起诉这名工作人员,法院传票无法送达,多久之后可以单方面过户房屋,想问问您,是这样吗?或者我还可以怎么办?谢谢
合同纠纷黑龙江省-七台河市2025-04-05 08:12:27189*****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