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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赔偿金这一项写进合同 合理吗

合同纠纷江苏省-南京市2025-04-02 10:41:3315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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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5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要有具体的考核标准。
    回复于 2025-04-02 10:41:5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做法不合理,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如有不明白之处,也可以对我追问。
    回复于 2025-04-02 10:43:13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4-02 10:43:40

      江苏本地律师,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78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可以拒绝,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于 2025-04-02 10:43: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不合理也不合法。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先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才可解除,但要支付赔偿金。若合同中有此不合理条款,可与公司协商修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4-02 10:44:05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90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回复于 2025-04-02 10:56:48 咨询他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58
    北京汇都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或条款无效
    回复于 2025-04-02 11:16: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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