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我于2025年1月19日在京东拍拍二手平台购入一部三星盖乐世s22U手机,验机报告显示手机无拆无修仅仅为屏幕有划痕边框有磕碰,验机报告为爱回收所出具,1月份到现在我手机正常使用,没有维修和更换配件,然而当我于前几天将手机寄给爱回收平台回收时,爱回收平台却出具了一份截然不同的验机报告,新的验机报告显示手机更换过外屏幕玻璃,有过维修,和之前我购买时爱回收出具的验机报告自相矛盾,由此我认为京东拍拍平台涉嫌欺诈消费者,刻意隐瞒瑕疵!

其他浙江省-温州市2025-04-01 18:04:42195*****475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4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先与京东拍拍平台沟通,要求其给出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方案。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购买时和现在的验机报告等,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要求平台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4-01 18:10:13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61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联系平台客服介入处理。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于 2025-04-01 18:29: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0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能证明手机在购买后未被维修且新验机报告属实,那么爱回收作为验机方存在过错,京东拍拍平台可能因未尽到审核等义务而涉嫌欺诈,你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其承担 “退一赔三” 等责任。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如有不明白之处,也可以对我追问。
    回复于 2025-04-01 20:04:3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3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