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6年于某小区购买住房一套,当时合同上约定房屋过户后其使用的固定车位(非产权)归我使用。由于过户后本人未在小区内居住,该车位一直由原业主使用(原业主仍在小区内居住)。近期(20025)本人听说原业主房屋被出售,并将车位卖给同小区另外一位业主并到物业办理了车位更名手续。本人是否可以要求取得该车位使用权?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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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冲律师月帮助0人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首先,需要查看您与原业主之间的购房合同,特别是关于车位使用权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明确约定车位使用权归您所有,那么您有权依据合同主张使用权。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定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车位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如果车位是无产权车位,其使用权通常通过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使用权归您,那么原业主无权擅自转让该使用权。您提到由于未在小区内居住,车位一直由原业主使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虑您是否在合理期限内主张过使用权。如果长时间未主张,可能会影响您的权利主张。法律上,权利的行使需要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否则可能被视为放弃。原业主将车位转让给其他业主并办理了更名手续,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取决于您与原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使用权归您,那么物业的更名手续可能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物业撤销该更名手续,并恢复您的使用权。回复于 2025-04-01 09:56:0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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