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美宜佳说了离职但是老板说要在干半个月,不然算旷工扣一百怎么办可以直接走吗

其他江西省-赣州市2025-03-31 03:16:06184*****294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最好不要直接走。虽然说了离职,但老板要求再干半个月也有一定合理性。建议先与老板协商,说明自己的情况和难处,看能否达成一致。如果协商不成,可保留相关证据,如离职申请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他们来协调处理。
    回复于 2025-03-31 03:20: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所以如果已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可到期离职,老板要求不合理;如果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建议与老板协商,直接走可能会被认定旷工,且可能要承担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但如果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时龙律师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31 07:44:32 咨询他
  • 张冲律师
    月帮助467
    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的合同中没有特别规定,您只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不需要得到老板的同意。如果已经过了这个通知期,您有权在通知期满后离职。如果您还在试用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您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离职。
    回复于 2025-03-31 09:43:03 咨询他
  • 邹婷婷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摘星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试用期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则可能被认定旷工,并赔偿单位损失。
    回复于 2025-03-31 09:52:32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8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