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本人父亲在九几年分地的时候通过关系要了些土地,名字是用的姑姑名字,一直都是本人父亲在种,姑姑户口不在土地所在的村里,后来土地确权也就用的姑姑名字,现在父亲不在了,姑姑有权要回土地吗?名义上是姑姑的土地,但是户口一直都不在村里,姑姑家有一个领养的孩子,孩子的户口也不是村里的,但是现在都想要土地,请问这个地不给她们可不可以,她们有土地的使用权吗?

其他吉林省-松原市2025-03-23 19:17:59136*****810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们需要去当地政府确权。因为不是本村的户口是拿不到土地的。详细问题你可以直接来电,我电话给你解答。
    回复于 2025-03-23 19:19:0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土地应归你父亲的继承人。虽登记姑姑名字,但她户口不在且未实际耕种,她无权要回。领养孩子情况与此无关。不给她们是可以的,她们没土地使用权。
    回复于 2025-03-23 19:21:5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土地确权在姑姑名下,姑姑对该土地享有使用权。但如果能证明当时分地存在违规行为,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撤销确权登记。姑姑领养的孩子若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无法直接获得土地使用权。 人工打字解答不易,顺手给时龙律师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23 19:45:18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5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