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朋友合夥做生意,簽署了解散公司及清算協議後,原合夥人仍然繼續使用原有公司名繼續經營,協議書上列明有相關條款不能再用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商業操作,這樣算是違反協議嗎? 可以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合同纠纷广东省-广州市2025-03-23 04:14:17185*****404
同朋友合夥做生意,簽署了解散公司及清算協議後,原合夥人仍然繼續使用原有公司名繼續經營,協議書上列明有相關條款不能再用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商業操作,這樣算是違反協議嗎? 可以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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