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福建平潭人、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爷爷手里留下一栋两层楼、1950年建造、目前顶已塌陷、且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爷爷在世时候口头分配过房屋部分归属、有三个继承人、最近其中一个继承人拼靠祖屋的附属房在红线内需要拆迁、他的(儿子)向村干部申请祖屋部分归其所有、村干部也出具证明认定这祖屋部分是他的、祖屋的4份之一和他的附属房一起被征迁走了、目前4份之一暂时没有拆掉、在整个征迁过程中都没有人通知其中另外两个继承人、更没有所有继承人的授权、申请祖屋归属的这个人也不是继承人里面的其中一个、是其中一个继承人的儿子、所有拆迁协议都是这个人和拆迁办签的协议、我们想把剩下的四份之三一起要求征迁掉是否可以?
其他福建省-福州市2025-03-19 20:31:35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