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中旬老人骑电动自行车和另外一人骑电动自行车相撞,交警划分责任是对方主要责任且没有受伤,老人是次要责任,伤情是事故造成老人左股骨转子间骨折,住院治疗5个月(保守治疗),于12月中旬出院回家休养,出院之后一星期在家用助行器走路时意外摔倒送医院诊断为左股骨近端骨折,住院治疗19天后出院送到养老院进行休养,于2025年2月5号凌晨在养老院去世,养老院所属的医院给出的死亡原因是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尿毒症在交通事故以前就有了),当时没尸检直接火化了,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向当时交通事故责任人要求死亡赔偿和丧葬费吗,
交通事故山东省-日照市2025-03-17 13:04:17189*****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