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泄漏个人信息污蔑造谣污蔑

侵权维权上海市2025-03-15 16:52:38131*****361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525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污蔑,诽谤,造谣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回复于 2025-03-15 16:53:11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3-15 16:53:22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921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报警或者起诉的,还有疑问可以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5-03-15 16:57:5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若遭泄漏个人信息、污蔑造谣,应先收集证据,然后可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若造成严重后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3-15 16:58:3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说的更详细一些,给你分析
    回复于 2025-03-15 19:03:4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进行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进行一对一电话咨询,我会给予更全面细致解答。
    回复于 2025-03-16 11:40:20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4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侵权维权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