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我的照片被别人当作QQ头像并配有侮辱性id 在QQ空间传播我的照片辱骂我 这些证据录屏我都保存了 去派出所报案对方说不归他们受理 我让出不受理告知书也不给我出 我现在该怎么办

侵权维权湖北省-武汉市2025-11-14 01:47:30153*****273

分享

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1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有对方身份信息和证据直接起诉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25-11-14 07:29:36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087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平台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5-11-14 08:52:1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53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对方用你的照片做 QQ 头像并配侮辱性 ID 在空间传播辱骂,此行为涉嫌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应当受理。你可再次与派出所沟通,要求其说明不受理理由,若仍不受理,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请求进行立案监督。同时,你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回复于 2025-11-14 10:07:07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0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