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员工旷工超三天离职,公司通过EMS快递邮寄《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但是快递人员无法联系到员工本人签收,该文件是否生效。

其他河南省-郑州市2025-03-13 12:03:15152*****413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该文件同样生效。
    回复于 2025-03-13 12:03:5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在快递单据上明确写着邮件内容为《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且邮寄地址是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确认的地址或其经常居住地等有效地址,即使员工本人未签收,也可能被视为有效送达,文件生效。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公司无法证明员工知晓通知书内容,则文件不生效。
    回复于 2025-03-13 20:42:3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通常情况下,若快递按员工预留地址投递且有相关送达记录,可视为送达,文件生效。公司可保留好快递凭证等证据。其他情况则需具体分析,必要时可通过公告等方式送达。
    回复于 2025-03-14 06:42:14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9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