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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跑网约车的,每个月租期是11号到期,但是这个月因为欠部分租期未付,但是已经和租赁公司协商好,11号全部付清,但是今天10号晚11点,租赁公司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把车拖走,并且索要500元的收车费,但是合同里有逾期未付租金和收车的的费用,但是租赁公司在已经协商好了11号付清欠款,并且未通知我本人的情况下10号晚强制拖走车,这算不算违约,

合同纠纷贵州省-贵阳市2025-03-11 00:29:5813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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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属于对方违约,属于对方的责任。对方索要500元的收车费,不合理。你可以把你们的合同发给我。我这边根据合同给你专业的答复。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3-11 00:32:1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租赁公司行为违约。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其返还车辆并退还收车费,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协商记录等。
    回复于 2025-03-11 08:01: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在已协商好 11 号付清欠款的情况下,租赁公司未通知你便在 10 号晚拖走车,即使合同有相关逾期收车条款,这种行为也可能构成违约,因为协商变更了原合同履行时间,租赁公司应按新约定执行,未经同意提前收车侵犯了你的合法使用权。 解答不易,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3-11 11:55: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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