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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联合社区北院安保主管吴世盛和我本人有工作上的往来,其利用职位之便向我本人吃拿卡要,于2024年3月28日向我本人借款3000元,不借款给他其就不让我们的车辆出入放行,夫妻两一个负责名义上的借款,一个负责拿二维码向我收款,约定好的最后还给我本人的钱期限于2025年2月28日,依旧没有还给我本人,中途曾多次向其催款,经常以孩子生病为由不还款。请求法律援助我

其他广东省-广州市2025-03-10 08:59:0113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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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5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事可先收集证据,比如借款记录等。然后与对方沟通,若仍不还,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3-10 09:03:28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182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对方身份信息吗,起诉需要起诉状、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可以收集相关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5-03-10 09:05:10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983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3-10 10:26: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1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尝试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借款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能证明他利用职务之便要挟的证据等。然后可以先与吴世盛再次沟通,明确告知他这种行为的不妥和还款的必要性。若沟通无效,你可以向吴世盛所在的联合社区北院的上级管理部门或相关领导反映情况,要求处理。若仍未解决,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回借款。
    回复于 2025-03-11 19:18: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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