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11月1日 晚上八点十几分 我弟弟(17岁)不小心撞到了横穿马路的行人 报警后 对方说没事 隔离一个小时 打电话说脚崴了 到医院医生也并未判断是骨折 扭伤等情况 当晚费用二百多块钱 6号调解时 对方要求赔偿二千多块钱 我们觉得他横穿马路,他应承担部分责任 并且他在横穿马路过程中,差点就被一辆白车给撞倒,我弟弟因白车遮挡视线,所以没来得及刹车 时隔四个月 对方将我们告诉法庭 要求赔偿医疗费等七千多块钱 说当时被我们撞上了 骨折了 这都时隔四个月了,当时说没事,调解时也只是说崴脚,现在才说骨折要赔偿,我严重怀疑他们是恶意勒索,觉得我弟弟马上成年了 我家不赔偿 我弟弟就要承担相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河南省-鹤壁市2025-03-08 23:20:4915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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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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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现在诉求是什么呢?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回复于 2025-03-08 23: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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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把对方起诉你们的起诉状发给我看一下。
回复于 2025-03-08 23: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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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3-09 11: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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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对方时隔四月才说骨折且要求高额赔偿,有恶意勒索嫌疑。可收集证据证明当时情况,如医院诊断记录等,积极应诉,主张对方也有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
回复于 2025-03-09 13: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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