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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伙开鱼塘,按总投资11万来头,分别是甲方60%,乙方40%。乙方有技术股10%,分红按五五分,甲方已付了6万6,乙方付了17000,乙方还差2万6。鱼塘开业了,乙方用差的2万6来做后期的回鱼,买料之类的,一直把2万6给投完。鱼塘开业后的收入放在那里没动。等乙方把2万6投完就把鱼塘的收入给五五平分了,请问这种做法对吗

其他广东省-东莞市2025-03-06 20:24:02159*****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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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85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分红。
    回复于 2025-03-06 20:36:34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样也是合理的,相当于乙方补齐了剩余的出资款,但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建议写一协议。这样能更好的保证双方的权益。
    回复于 2025-03-06 20:42:5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8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做法不太合适。应按约定比例先补齐投资,再按五五分红。后续投入应共同协商,不能直接用乙方差的款。双方应重新明确权利义务,避免纠纷。
    回复于 2025-03-07 09:09:2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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