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之后,认真阅读合同时发现很多不能接受的条约,如:租赁期内,甲方有定期到该房屋检查使用情况的权利,乙方有完全配合的义务。因觉得合同条款不合理,想要取消该合同,不租了。由于合同只规定了在租赁期内违约将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现在租赁期还未开始,取消的话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吗?金额多少为合适的?现在承租方已经支付两押一付,应该怎么样拿回自己的资金?

合同纠纷广东省-广州市2025-03-02 23:51:36159*****629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租赁期未开始,一般无需承担违约金。可与房东协商修改不合理条款,若协商不成,可要求退还已付资金,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3-02 23:57:44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3-03 00:01:24

      请问有什么方便快捷的法律途径解决这种纠纷?

    • 律师回复: 2025-03-03 08:29:45

      调解不了就只能起诉

  • 张海啸律师
    月帮助5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提出合同内容不合理解约,但是要承担空置期租金
    回复于 2025-03-02 23:59:11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3-03 00:02:20

      如果协商失败,房东不愿意退钱,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 律师回复: 2025-03-03 00:02:51

      可以找司法所或者法院调解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3-02 23:59:3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9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