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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发生在半年前 发生在安宁市金色城邦二期! 原因是有一个小孩和他父母到本店购买零食!购买期间小孩就自己跑了撞到零食架子上!导致小腿破裂!半年后小孩父母找到我们让承担部分费用!请问应该赔偿吗?

其他云南省-昆明市2025-03-02 16:21:1818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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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850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按各自过错比例承担损失赔偿。
    回复于 2025-03-02 16:22:4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8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需看具体情况,如店家无过错可不赔。但小孩在店内受伤,店家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判定。
    回复于 2025-03-02 16:27: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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